地方高校音樂專業拔尖人才培養模式研究
【摘 要】地方高校培養音樂學拔尖人才可促進區域文化繁榮發展,深化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促進音樂專業學生全面成長。但在現實情況中,高校音樂學院存在選拔機制單一、培養體系缺乏特色、師資隊伍素養不足、資源保障不到位等問題,對培養效果產生負面影響。基于此問題,高校可通過創新選拔機制、重構培養體系、優化師資建設、拓展資源平臺等路徑,系統推進培養模式創新,為音樂拔尖人才培養提供有力支撐。
【關鍵詞】地方高校;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模式
地方高校音樂學專業是我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專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為目標。隨著近年來高校的擴招,該專業學生體量大幅增加。但受辦學條件、生源質量、社會環境等因素影響,地方高校音樂學專業育人質量不容樂觀。如很多地方高校會將音樂學專業培養目標功利化,使培養出的學生音樂素養發展不均衡。研究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模式,有利于改變當前現狀,進而培養出更多可服務區域文化繁榮發展的優秀人才,為區域音樂文化在新時代的發展提供支撐,同時也可為提升高等教育質量提供有益探索,為推進內涵式發展奠定實踐基礎。在研究過程中,高校需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探討,并構建行之有效的策略予以應對。
地方高校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中存在的問題
☆選拔機制單一
地方高校要培養音樂學拔尖人才,關鍵在于建立科學的選拔機制,精準識別具有發展潛力的優質生源。但在實際情況中,很多高校選拔機制過于單一,其選拔過程往往將專業技能考核作為重點,演奏和演唱水平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學生的音樂基礎,但也會忽視學生的文化理論基礎、藝術理解深度、創新思維、學習能力等關鍵素質[1]。如此一來,地方高校可能錯失具有特殊潛力但技術尚未完全成熟的學生,使得拔尖人才培養計劃面臨人才儲備不足的困境。
☆培養體系缺乏特色
地方高校想要培養音樂學拔尖人才,必然要創新培養體系,但在實際情況中,音樂人才培養體系存在同質化、缺乏特色等問題,比如部分高校在培養實踐中存在簡單移植專業音樂學院模式的現象,未能立足自身辦學特色和區域文化資源優勢,導致培養方案水土不服,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有的高校在課程設置上未能體現拔尖培養要求,其深度、廣度、挑戰性等與普通音樂專業課程相差無幾,且未能對音樂理論、音樂史、音樂分析等基礎學科的內涵進行深入挖掘,缺乏在音樂創作、音樂科技、音樂教育研究、藝術管理等前沿和交叉領域的深耕。有的高校存在顯著的重技能、輕理論,重表演、輕創作與研究現象,難以有效支撐音樂專業學生綜合素養的全面提升。
☆師資隊伍素養不足
音樂學拔尖人才的培養離不開高水平教師隊伍的支持。然而,多數地方高校師資隊伍存在明顯短板,普遍缺少兼具高水平藝術實踐經驗和深厚學術造詣的“雙師型”教師,制約了學生實踐創新能力的培養。現有教師隊伍存在“指導粗放”現象,一方面難以針對學生特點進行個性化指導,另一方面因教學任務繁重、師生比不合理等難以對拔尖學生進行持續、深入、一對一的精細化指導[2]。在指導內容上,部分教師往往局限于專業技術點撥,對如何激發學生學術興趣、訓練研究能力、引導創新思維、拓寬藝術視野等問題的理解較為欠缺,導致學生發展潛力受限,難以實現拔尖突破。
☆資源保障不到位
地方高校培養音樂學拔尖人才離不開資源支持,但很多學校存在資源保障不到位的現象。在硬件資源方面,專用現代化琴房、排練廳、音樂廳、錄音棚、多媒體實驗室等是重要設施,但很多高校未能對其進行全面引入和建設,無法滿足拔尖學生高頻率、高質量的實踐演練和創作需求。有的高校現有樂器、音響設備、音樂制作軟硬件等存在老化、短缺、滯后現象,極大限制了學生接觸和使用前沿技術手段進行藝術探索的可能性。更為關鍵的是,很多高校缺乏獲取國內外頂尖學術資源的渠道,難以為學生接觸一流學者和藝術家提供機會,并且難以與國內外著名交響樂團、歌劇院、音樂節、研究機構等建立實質性、高層次合作關系,導致拔尖學生缺乏在重要舞臺進行高水平藝術實踐、參與前沿項目研究或與行業頂尖人才深度交流的平臺。
地方高校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模式創新策略
☆創新選拔機制,構建多元評價與動態遴選體系
地方高校在選拔音樂專業學生時,應突破單一技能評價局限,建立科學、全面、動態的遴選機制。首先,高校應設定多維度選拔標準。除了考核專業技能外,還要將文化基礎、藝術理解力、創新思維、學習潛力、發展意愿等納入評價體系,進而全面了解學生的音樂素養,確保選拔結果更為科學,而不是僅憑單次演奏或演唱決定結果。其次,高校應優化選拔程序。學校可設計多環節、長周期考察流程,如進行材料初審、專業技能展示、綜合面試等。材料初審用于初步篩選,專業技能展示可采取規定曲目和自選曲目表演相結合的方式,也可以增設視奏、視唱環節,從而更充分地考查學生基本功和臨場應變能力。綜合面試聚焦藝術見解、文化素養、溝通表達、心理素質等軟實力,學校要靈活選擇面試形式,確保獲得更有效的
面試效果。最后,高校應建立動態進出機制[3]。學生通過初選后,學校要進一步觀察其在培養過程中的表現,依據學業表現、研究進展、藝術實踐成果、導師評價等多方面指標進行嚴格評估,對表現優異者提供更多資源和機會,對長期未能達到拔尖的預期者進行分流,確保資源提供給真正有潛力、持續努力的學生。
☆重構培養體系,打造特色化、個性化課程
地方高校要打造具有特色的培養體系,為音樂拔尖人才培養提供特色化、個性化課程內容。基于拔尖人才培養規律,夯實基礎必不可少。地方高校應拓展音樂理論、音樂史、音樂分析、視唱練耳等學科基礎課程的教學廣度,筑牢學生根基。在這一基礎上,學校要依據學生潛質、興趣、未來發展方向等提供不同領域的精深課程群,比如為有學術潛質者開設“音樂文獻學”“音樂學研究方法”“專題音樂史研討”等課程,為表演拔尖生設置“高級演奏/演唱技巧”“室內樂/藝術歌曲深度研習”“風格流派大師課”等課程,為創作人才提供“現代作曲技法”“電子音樂創作”“音樂編配與制作”等課程[4],并且允許學生主修一個方向并輔修相關領域,助力其構建個性化知識體系。當學生的音樂素養達到一定層次后,教師可進一步拓寬其視野,如開展地方音樂文化專題研究、跨學科探索、前沿學術講座等,或在地方音樂文化專題研究中將地方獨特音樂文化遺產、民間音樂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等作為重要研究對象,引導學生對本土音樂進行挖掘、研究、傳承與創新實踐。在跨學科探索中,高校可將音樂與其他藝術結合起來,探討如何通過其他藝術增強音樂表現力。在前沿學術講座中,高校可引入音樂新型表達、音樂市場化發展、音樂新功能等,幫助學生從更多維度去學習和了解音樂。
☆優化師資建設,實現高水平導師引領
高水平師資是培養音樂學拔尖人才的重要保障。地方高校可采取“引進與培育并舉、個體引領與團隊協作相結合”策略優化師資隊伍建設,在“引進與培育”方面積極聘請國內外頂尖音樂家、學者擔任特聘教授或客座導師,定期開展大師班、專題講座、個別指導等,為學生帶來前沿理念和頂級藝術指導。高校應重點加強對校內骨干教師的培養,如支持其赴國內外高水平院校訪學、參與重要藝術實踐與學術研究等,進而提升其學術水平、藝術造詣和指導拔尖學生的能力。在“個體引領與團隊協作結合”方面,高校可以積極進行導師制或雙導師制,如為每位拔尖學生配備互補指導的導師團隊。一方面,相關導師可以依據個體優勢對學生進行引領,引導其深耕某個方向或領域。另一方面,導師團隊能夠定期會商,共同研討學生階段性進展中面臨的問題,進而作出調整,導師之間可進行信息共享、經驗交流和方法互補,確保指導過程覆蓋學生學術研究、專業技能、藝術實踐、心理建設、生涯規劃等成長多維度需求,進而形成更強育人合力,為拔尖學生提供更立體、更精準、更強大的成長支持系統。
☆拓展資源平臺,構建多元協同支撐網絡
針對資源保障不到位的問題,高校不能只是從提供資源層面構思應對之策,而是要拓寬視野,使資源供應更廣闊、更持久。首先是拓展資源平臺。地方高校應深化校地、校企合作,如主動與地方政府文化部門、專業藝術院團、文化企業、重要文化場館等建立合作,聯合建設創作中心、研究實驗室等,共建高水平實踐教學基地。其次是引入真實項目驅動教學。高校可將行業真實項目引入教學環節,比如承接地方政府或文化機構的非遺保護研究課題、地方文化叢書音樂卷編纂任務等,參與藝術院團排練、演出季項目、新作品創排,為文化企業提供音樂制作、活動策劃、市場推廣等方案[5]。這樣一來,高校可讓學生在真實項目中承擔具體職責,直面挑戰,解決實際問題,不僅能極大鍛煉學生的綜合能力,也能使其才華得到社會認可,真正實現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無縫對接。再次是搭建區域性高校聯盟或專業協作體。高校可與同類地方高校、專業音樂學院等建立聯盟關系,在課程互選、學分互認、師資共享、聯合舉辦藝術活動與學術會議等方面開展深度合作,有效彌補單一院校資源的局限性。
在地方高校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模式創新中,深入了解培養意義和洞悉問題有助于構建更具針對性和實效性的創新路徑。多維度創新策略,并互相呼應形成系統性創新框架,可為地方高校構建特色化音樂學拔尖人才培養模式提供支持。未來,地方高校應進一步探索創新之策,以發揮持續驅動力,培養更多的優秀音樂學拔尖人才,為區域文化傳承創新與音樂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打下基礎。
文章來源:《大河美術報》 http://www.007hgw.com/w/qk/35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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