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有效利用對策研究
內容摘要:轉基因生物技術對傳統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嚴峻的挑戰。當前,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新形勢和挑戰,需要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促進轉基因生物技術迅速發展。建議:進一步完善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創造、轉化運用,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建立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分類保護與共享的機制等等。
關鍵詞: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
黨中央、國務院一貫高度重視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在國家863計劃、973計劃、轉基因植物研究與產業化專項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2008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進一步集中資源、集成技術、集聚人才,在轉基因新品種培育、新基因克隆、轉基因技術、生物安全技術和產業化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2009年6月,國務院發布《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提出“加快把生物產業培育成為高技術領域的支柱產業和國家的戰略性新興產業”。2010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繼續實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抓緊開發具有重要應用價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種,在科學評估、依法管理基礎上,推進轉基因新品種產業化”。
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力度不斷加大,法律體系日臻完善。在我國,涉及到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專利法》第二十五條;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指南》個別章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2008年6月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和2009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促進生物產業加快發展的若干政策》對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和知識產權保護作出明確規定,都涉及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當前,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立法體系不完善、層次不高、相互銜接不夠;部門之間宏觀協調不夠,執法力度不夠;轉基因產品普及度、公眾認可度不高;等等。
一、當前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有效利用面臨的新形勢
(一)推進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應用是實施科技興農的重要戰略舉措
轉基因技術是現代生物技術的核心,被稱為“人類歷史上應用最為迅速的重大技術之一”。運用轉基因技術培育高產、優質、多抗、高效的新品種,能降低農藥肥料投入,對緩解資源約束、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產品品質、拓展農業功能等具有重要作用。自1996年轉基因農作物大規模種植以來,全球轉基因技術研究與產業應用快速發展。發達國家紛紛把發展轉基因技術作為搶占未來科技制高點和增強農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重點,發展中國家也積極跟進。隨著生命科學、基因組學、信息學等學科的發展,轉基因技術研究日新月異,研究手段、裝備水平不斷提高,基因克隆技術突飛猛進,一些新基因、新性狀和新產品不斷涌現,品種培育呈代際特征,目前全球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已從抗蟲和抗除草劑等第一代產品,向改善營養品質和提高產量的第二代產品,以及工業、醫藥和生物反應器等第三代產品轉變,多基因聚合的復合性狀正成為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的重點。同時,產業化應用規模迅速擴大。全球已有29個國家批準了24種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應用。以轉基因大豆、棉花、玉米、油菜為代表的轉基因作物種植面積,由1996年的2550萬畝發展到2010年的22.2億畝,15年間增長了87倍。
我國是一個人口大國,解決13億人口的吃飯問題始終是頭等大事。突破耕地、水等資源約束,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歸根結底要靠科技創新和應用。推進轉基因技術研究與應用,是著眼于未來國際競爭和產業分工的重大戰略,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途徑。推進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是實施科教興農、提升科技競爭力的重大發展戰略。要認真實施好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重大專項,努力搶占經濟科技制高點,加速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為我國農業持續發展提供科技支撐。
(二)國際上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有效利用面臨的挑戰
首先,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發展使人類可以創造出自然進化所不存在的生物新品種,因而對依托于傳統物權發展起來的知識產權法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轉基因技術是一種完全不同于傳統知識產權的新興技術,它在權利保護的主體、客體和內容等方面均對傳統的知識產權制度產生了重大影響。由于在實施過程中需要經過諸如基因組測序、基因片段截取等過程,因此對這些基因或基因片段的權利主體很難做出界定。轉基因技術通過對不同種生物基因片斷的剪切和鏈接,將微生物、植物、動物乃至人類的部分基因相互結合,從而造成了法律關系客體間分野的模糊。
其次,某些發達國家利用WTO立法漏洞設置綠色壁壘對轉基因生物產品進行限制,使轉基因生物技術面臨著前所未有的知識產權困境。轉基因生物的安全性評價至今在國際上還沒有定論,同時轉基因生物技術帶來了嚴重的法律理念沖突,因此轉基因生物技術的實施引起了人們的普遍擔心。基于這一現狀,對轉基因生物產品進行某種程度的限制成為綠色壁壘一個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三,在轉基因技術的開發上,發達國家擁有強大的生物技術與生物產業,但生物資源匱乏。而發展中國家則由于經濟、技術較為落后,其生物品種資源尚未得到有效開發與保護,以《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為核心的全球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使全球知識產權制度得到了空前的發展與統一,而《生物多樣性公約》為核心的全球遺傳資源保護體系剛剛起步,與《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相比缺乏執行力,全球形成了知識產權強保護、遺傳資源弱保護的格局。發達國家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和科研實力,采取不合理手段大肆掠奪和控制發展中國家的遺傳資源,然后利用其先進技術,開發出作物新品種,再申請專利保護,并將其成果以專利技術和專利成果的形式高價向發展中國家兜售,獲取高額利潤。
第四,國內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困境。目前,國內對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的特殊性認識還很不夠,研究甚少。就轉基因技術、轉基因生物、轉基因食品等而言,社會公眾的認知度也較低。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面臨著與資源共享的平衡。一方面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需要保護以體現對權利人貢獻的回報,另一方面,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又要滿足知識共享的需求。同時,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面臨著與國際法規及國外法律的協調。
二、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有效利用的總體思路
轉基因生物技術對傳統知識產權法律體系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要真正解決轉基因生物技術面臨的綠色壁壘問題,就必須通過知識產權保護促進轉基因生物技術迅速發展。可以說,知識產權保護是轉基因生物技術發展的必然出路。要按照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的方針,著力完善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提升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充分利用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維護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安全、生態安全的同時,激勵轉基因生物技術創新,增加知識產權儲備,提升我國生物產業國際競爭力,促進農業生產,確保糧食安全。
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任務是:
1.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知識產權立法保護。轉基因生物技術在知識產權領域帶來了大量的立法沖突,相關知識產權立法應當突破傳統民商法、經濟法的權利架構,將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作為一種新型的特殊民事權利加以界定。
2.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大量國際條約、國際組織的存在以及各國國內立法的不同,在生物產品國際貿易中造成了嚴重的司法管轄沖突。當前,知識產權法對轉基因技術的司法保護形式大于實質,因此加強相關知識產權司法是促進轉基因技術發展的當務之急。
3.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知識產權執法保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取得需要經過有關機關的行政確認程序。國家行政機關應當妥善運用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強制以及轉基因生物技術的邊境保護,促進轉基因生物技術迅速發展并最終在技術層面突破發達國家綠色壁壘的嚴格限制。
三、我國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有效利用的對策
(一)完善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體系
我國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要改變現有相關法律體系零散、統一性協調性欠缺、排除性規定多、實用性規定少的狀況,同時擴大現有的過于保守的保護客體范圍,對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執行更新更合理的UPOV91文本,在已有的法律基礎上,制定法律位階更高,指向更明確的法律法規,建議進行專門立法,如考慮制定《轉基因生物安全法》。現有的轉基因事宜多由農業部來處理,法律體系建立完備之后,相應的行政機構配置應該固定下來,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健全。我國應建立起以基因安全為核心的思想,全程對生物技術的研發、生產過程、產品及使用進行法律規制,突破部門界限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最高法律層次的《生物技術安全法》,統一生物技術安全法的效力體系。將生物技術安全系統制度化,具體制度應當包括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研發制度、對生態環境和生命健康安全的評估制度、統一的檢測制度、健全的標識制度、暢通的國際國內信息交換制度、嚴格的生物技術及產品交換制度、完善的司法救濟制度等。切實履行我國承擔的國際義務,樹立我國生物技術大國的形象。構建我國的轉基因生物技術安全法律管制體系,以法律形式推進我國生物技術的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創造
要建立完善的轉基因生物技術創新機制。加強政府部門、企業界、學術界、非政府組織等利益相關方的立場協調,制定相應政策,鼓勵轉基因生物技術創新活動,給予創新者以物質獎勵,為轉基因生物技術創新和產業化利用以及取得知識產權保護提供便利條件與必要的指導幫助。鼓勵轉基因生物技術開發利用的國際合作并分享包括知識產權在內的惠益。要提高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申請數量和質量。制訂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勵、引導轉基因生物技術科研單位和科技人員積極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在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中要安排經費用于申請知識產權保護。要加大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執法力度,及時處理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侵權和糾紛案件,依法有效保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三)鼓勵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轉化運用
引導支持轉基因生物技術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促進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的創新成果向企業轉移,推動企業知識產權的應用和產業化,縮短產業化周期。深入開展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識產權運用能力和應對知識產權競爭的能力。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健全技術資料與商業秘密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價值評估、統計和財務核算制度,制訂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重大事項預警等制度,完善對外合作知識產權管理制度。鼓勵市場主體依法應對涉及知識產權的侵權行為和法律訴訟,提高應對知識產權糾紛的能力。
(四)加強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對現有的行政機構應進行整合精簡,建立一套高效的申請和保護流程。在此基礎上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機制,實行統一監督管理與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中央監督管理與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相結合、政府監督管理與公眾參與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明確由一個部門行使統一監督管理權,又要做好統一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的生物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提高基層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能力。基層農業行政執法隊伍的執法水平直接影響到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的效能。在現階段,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提高基層執法水平和能力,特別是針對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侵權物易轉移和易發生在種子經銷環節等特點,一方面,與種子部門合作,加強源頭審查;另一方面,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追蹤轉移侵權物的流動。其次,要建立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信息發布平臺。隨著信息化的加快和物流業的發展,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的侵權活動更具有隱蔽性。因此,要建立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信息發布平臺,一方面使公眾能對相關知識產權進行了解和追蹤,減少過失侵權,另一方面也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減少主觀故意侵權。
(五)建立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分類保護與共享的機制
要建立非核心知識產權集體約定分享機制。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發活動的鏈條較長,在形成核心技術的同時也產生了諸多非核心的且具有共性的技術和材料,這些非核心技術的交匯可能會激發更大的技術創新,材料之間通過進一步選育可能產生更好的品種。因此,對于非核心知識產權,可以參照“專利池”的做法以建立知識產權池的方式進行資源保護與共享,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人達成協議。以品種為單元,把多個知識產權放入一攬子許可的知識產權聯營組織中,“池”內的權利人按照協議交付一定的費用,“池”外的企業則可以通過統一集中許可利用池中的知識產權從而減少多次許可所產生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要建立核心知識產權兼顧各方利益與市場激勵最大化政策支持體系。轉基因生物核心知識產權如基因和品種,不僅涉及到權利人的核心利益而且還可能與民眾健康、生態環境、國家發展等重大問題緊密相連。特別是公共財政支持下形成的知識產權,出于對各方利益平衡的考慮,對轉基因生物核心知識產權一方面要加強權利保障,保護創造者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還要研究促進應用的激勵措施,體現創新的最終目的。
(六)積極參與轉基因生物技術國際競爭和利益關系協調
正確處理轉基因生物技術保護和引進的關系,在保障國家轉基因生物技術安全的同時,爭取從國外獲取更多轉基因生物技術,為生物技術和生物產業發展爭取堅實可靠的資源基礎;積極主動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有效應對國際形勢變換,爭取有利的國際發展空間,建立公正的國際合作交流機制。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的國際談判和協調。建立兩個機制加強對國際條約和國外法規的研究與資源合作開發:一是要建立國際條約與國外法規跟蹤研究機制。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隨著國際貿易的發展已成為影響政府間關系的重要內容。為維護本國在國際貿易中的利益,要建立國際條約與國外法規的跟蹤研究機制,適時了解國際條約和其他國家立法修法的內容、背景、動因和動態,從而對國際環境和貿易對手的法規情況進行準確把握。二是要建立資源開發與合作機制。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下,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發的風險極有可能在全球范圍內波及,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的利用和保護從長遠來看也需要在全球治理中得以更好的解決。因此,必須積極探索國際合作的新機制,為國內技術研發和產權保護提供借鑒,為全球范圍內轉基因生物資源的開發和知識產權保護提供基礎平臺。
(七)提高公眾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意識
加強科普宣傳,提高對轉基因生物及相關知識的普及。對某一事物的合理利用和科學管理離不開對該事物的了解和熟悉。因此,必須通過報紙、網絡、電視等各種形式的大眾傳媒,深入社區、入戶下鄉、信息咨詢等加強對轉基因生物及相關知識的宣傳。提高社會公眾的認知水平,同時在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發的風險治理中使公眾具備一定的常識、較清晰的認識和較準確的判斷。加強普法宣傳,培育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制文化。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保護從長遠來說離不開對知識產權保護法制文化的培育。因此,要加強對知識產權的普法宣傳,同時鑒于轉基因生物知識產權本身復雜性的特點,采用以案說法等有針對性的宣傳,逐步實現社會公眾認真學法、知法懂法和積極用法。
(八)加快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管理人才隊伍建設
轉基因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涉及專業范圍廣、技術要求嚴、法律性強、國際化程度高,需要大力培養和造就符合時代發展要求、具有開拓創新能力、能夠擔當歷史重任的高素質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開發和管理人才隊伍。
欄目分類
- 2025年中科院分區表已公布!Scientific Reports降至三區
- 2023JCR影響因子正式公布!
- 國內核心期刊分級情況概覽及說明!本篇適用人群:需要發南核、北核、CSCD、科核、AMI、SCD、RCCSE期刊的學者
- 我用了一個很復雜的圖,幫你們解釋下“23版最新北大核心目錄有效期問題”。
- CSSCI官方早就公布了最新南核目錄,有心的人已經拿到并且投入使用!附南核目錄新增期刊!
- 北大核心期刊目錄換屆,我們應該熟知的10個知識點。
- 注意,最新期刊論文格式標準已發布,論文寫作規則發生重大變化!文字版GB/T 7713.2—2022 學術論文編寫規則
- 盤點那些評職稱超管用的資源,1,3和5已經“絕種”了
- 職稱話題| 為什么黨校更認可省市級黨報?是否有什么說據?還有哪些機構認可黨報?
- 《農業經濟》論文投稿解析,難度指數四顆星,附好發選題!